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院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外送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医院官方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 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医院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48万元/年,共分二个标包。
一标包:肺癌相关高通量测序,预算金额35万元;
二标包:消化道肿瘤、乳腺癌、卵巢癌相关高通量测序,预算金额13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例90.00%,保留两位小数),折扣后报价不得超过第三部分项目要求《样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的市场价格,超过市场价格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卫生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备有效期内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
(3)具有有效期内CNAS ISO 15189或CAP或CLIA认证证书(证书内容含有高通量测序);
(4)具有有效的高通量测序(NGS)项目合法开展证明材料;
(5)供应商国内实验室需完成生物安全备案。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供应商登录
******医院网站进行下载操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5年06月
******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邱燕梅,联系电话:
******。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不见面开标。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753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513-
******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陈佩芬
联系方式:0513-
******附件: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磋商文件的解释
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
(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
1.1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磋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医院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3.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3.2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3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供应商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3.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3.5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3.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医院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标包)。同时参加二个标包投标的单位,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均须分标包密封。4.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4.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4.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4.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 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响应文件的拒收
3.1 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 响应文件的撤回
4.1.1 响应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4 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
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
1.2 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磋商小组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的专家名单。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3.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为资格性审查。
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如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以电话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电话形式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8 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
6.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6.1.2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签章的。
6.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6.1.4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1.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6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6.1.7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6.1.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
6.1.10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大于自己前一轮的。
6.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12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13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1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电话形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1.17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
6.1.1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医院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以书面形式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l 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医院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医院相关科室建设服务。
二、样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
序号 |
名称(检测项目) |
适应症 |
检测方法 |
标本要求 |
市场价格(元) |
1 |
肿瘤基因检测(基因数>400) |
肺部肿瘤、消化道肿瘤、乳腺癌、卵巢癌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14500 |
2 |
肿瘤基因检测(100<基因数≤400) |
肺部肿瘤、消化道肿瘤、乳腺癌、卵巢癌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9800 |
3 |
肿瘤基因检测(40≤基因数≤100) |
肺部肿瘤、消化道肿瘤、乳腺癌、卵巢癌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8000 |
4 |
肿瘤基因检测(基因数<40) |
肺部肿瘤、消化道肿瘤、乳腺癌、卵巢癌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5900 |
5 |
MRD动态检测 |
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14000 |
6 |
靶向RNA检测 |
肺部肿瘤、消化道肿瘤 |
NGS测序 |
组织 |
6500 |
注:如当地物价部门对收费有新规定时,采购人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到位,并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通知生效日前所有的检测费按原标准结算,通知生效日后所有的检测费按新的标准结算。 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1.1 服务具体流程包括:样本收取、保存、邮寄和检测,出具采购人规定格式的检测报告,样本返还;
1.2测序深度要求:组织 1000×、血液5000×;
1.3突变的最低检出下限:组织2%、血液0.5%;
1.4对患者信息、原始数据、检测结果等均承担保密义务;
1.5知识产权:采购人拥有所有数据及相关衍生的所有知识产权。
2.一般技术参数要求2.1 测序数据质量质控标准:
(1)原始数据 Q30≥80%;
(2)测序错误率≤5%;
(3)GC 与 AT 比例偏离≤2.5%;
(4)任意位置不明确碱基比例≤5%;
(5)需具有标准化实验操作流程及室内质控标准;对临床检测标本进行质量控制,并对质量检测结果出具相应报告。
2.2 组织与血液双标本:提供胚系对照,同时分析比较体细胞和胚系变异。多种突变检测:一次检测可实现单核苷酸变异(SNV)、插入、缺失突变(Indel)、融合突变和拷贝数变异等。
3.专业参数要求3.1 检测项目中需包含 NCCN(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 指南、ESMO(European Society for Medical Oncology,欧洲肿瘤学会)、ASCO(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和国内对应肿瘤相关专家共识中推荐的检测基因及变异类型。供应商需提供检测内容与对应肿瘤各类指南、共识中的基因和变异的对应关系解读。
3.2 需检测基因的全外显子及部分内含子,包含部分基因融合变异检测。
3.3 能够提供靶向用药、化疗用药、遗传模块、TMB、MSI、免疫正负向基因等报告结果。MSI 检测需提供检测方法、计算方法及 cutoff 值,并给出检测位点个数及计算或判定方法。TMB检测需提供检测方法、计算方法及 cutoff 值。
以上相关技术要求及内容会根据专家共识、指南或规范及时调整更新。
4.研发生产能力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研发生产能力,能够持续创新并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高质量服务。
5.验证能力供应商具有对NGS检测结果的验证能力,具有多组学平台,配备mRNA分析平台、Sanger测序平台、荧光原位杂交(FISH)平台、荧光PCR技术平台等技术平台验证高通量测序结果。
6.样本要求供应商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对所有标本进行检测,并按规定对检测剩余标本进行处理。检测后的剩余样本需在实验室保存2个月,以便结果复核;2个月后所有剩余样本需返回供应商。
7.质控要求7.1 供应商所有检测样本的检测过程、结果须符合行业质控要求,检测结果准确率>95%。在检测过程中遇到标本质检不合格,需补送标本;剩余标本返还等任何问题需及时与采购人反馈。
7.2 送检流程反馈节点包括:标本接收、标本病理质控、核酸提取、建库流程、测序、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发送(提供检测分析原始数据)。所有原始数据、操作流程及操作记录资料都需随时或随报告提供给送检方,具体报告或随报告的附表中需包含如下内容:
(1)提供计算机软件的名字和版本号,提取试剂盒的名称,批号,机器型号,厂家,分析软件版本号,DNA对比的基因标准序列。
(2)提供试剂盒批次以及DNA提取后的质检结果。
(3)提供高通量测序质控相关数据,包括总通量、文库量、Q20、Q30、比对率、上靶率、coverage10X, coverage50X, coverage100X, coverage500X,平均测序深度(如果出现变异,应提供每个变异的有效深度)、均一性、比对率、CNV质控,变异名称书写标准化。
(4)提供检测过程相关数据,包括单独说明每个基因的SNV,indel,fusion,CNV,跳读,使用仪器、建库方法,标准序列,比对软件,生信分析说明。
(5)提供检测结果相关数据,包括大于cut-off值所有位点EXCEL表格,每个突变碱基的测序深度,所有检测位点的EXCEL表。
(6)提供检测结果相关解释,包括突变位点标准写法介绍,相关临床数据介绍,参考文献介绍。可提供具有临床意义的体细胞变异及胚系变异结果汇总并根据证据级别进行变异分级,检测结果详细解读(根据不同检测项目,包括靶向治疗相关、免疫治疗相关、化疗药物相关标志物,及临床意义不明变异),解读内容包括基因简介、变异解读、治疗策略,可能获益的药物机制、相关变异及适应症介绍,可能获益的临床试验等;含TMB,MSI,免疫疗效相关调节预测因子。
(7)附录:检测基因列表、检测基因简介及检测意义、变异命名与解读、参考文献等。
8.报告要求:8.1.报告应包括检测结果、质控信息和解读等。
8.2.供应商使用的基因参考数据库及文献至少3个月更新一次。
8.3.检测结果交付周期:供应商保证收到标本7个工作日内做出诊断报告,提供多种报告发送方式,并以纸质形式送达采购人,其他检测数据定期交给采购人。
8.4.供应商可提供测序原始数据,返回数据文件类型包括:FastQ、vcf、level文件等,可通过硬盘及云平台进行数据传输。
9.应急要求在样本接收、运输、处理、检测、出具报告、样本返还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需在24小时以内将详情书面反馈采购人,具备应急响应预案。
10.增值服务1.免费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培训,定期开展线下疑难案例讨论活动等。
2.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可提供相关的数据深挖、科研合作、帮助采购人进行专业人员培养、采购人自建平台等增值服务。
三、服务要求1.实验室能合法开展省卫健委所设置临床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应拥有符合开展本项目的高通量测序仪,且具备NMPA 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NMPA 批准的高通量测序试剂盒。
2.实验室管理规范,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来保证日常实验活动有序进行。
3.实验室人员资质及人数符合供应商建设标准。
4.实验室开展的检测项目有完善的《室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等质控管理体系,室内质控覆盖率100%,失控情况必有分析和纠正措施;有完善的《室间质量控制管理程序》等质控管理体系,室间质控参加合并符国家临检中心相关要求。所有原始数据及过程记录均以电子版和普通文档统一归档保存。
5.所有服务外送项目均应在供应商内部开展并出检验结果,不得转包。
******医院病理科
******医院有特殊需求增加收取次数。
******医院病理系统和HIS系统的对接及费用(包括启东市区域检验平台接口),保证标本唯一性标识及有效标本库管理。
9.运送标本过程中要有保温、抗震抗压的标本接收箱,并记录每个环节,最大程度做到生物安全与物流链的安全(符合国家食药监局冷链要求规定)。
10.需具备物流/冷链运输能力。
11
******医院的病理系统;对报告的格式、补发、保密均有严格要求;结果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临床要求。
12.严格执行我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如合同期间出现检验项目危急值未能及时报告给甲方和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导致赔偿等不良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有设备、环境、人员、试剂等全过程质量溯源性体系。
14.提供有特殊要求的采样管、容器等耗材。
15.每个季度采购人组织协调会,考评会由采购人代表与成交供应商代表共同参加,采购人组织质量管理会议给成交供应商打分,督促成交供应商质量和服务做出提升,如有重大事件导致评分较低,甲方有权不支付该部分服务费,待事件处理完毕再行支付。
16.年度合同期内协助科室进行科研项目的申报及实施。
17.按照启东市卫健委建设区域病理中心规划的相关要求,负责免费做好相关检测标本的物流转运服务。
18.在服务期限内,如后期有新增检测项目,不适用本条约结算费率的,双方另行协商。
四、其他要求1.安全责任要求:
供应商必须履行安全责任义务,按规范流程提供服务,服务期内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因供应商及其员工安全责任或义务履行不到位,引起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伤害、机器损毁或财产损失等,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及由此对采购人、第三方造成的影响等。
2.服务人员要求:
******医院感染管理(以下简称“院感”)培训。项目中凡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证(包括但不限于上岗资格证、健康证及卫生体检证明等)上岗的人员,供应商相关人员均须按文件要求100%持有效证件上岗,并由供应商承担证书及其相关费用。供应商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处理解决。
3.供应商提供物品明细要求:
供应商在项目中提供的设备、工具及物料、耗材明细,均须有详细的配置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工具及物料、耗材的名称、规格、品牌、单位及数量。
4.供应商对采购人物资的保管使用要求:
供应商须妥善使用采购人提供的用房、档案资料和采购人所属的其他资产,如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该毁损物资账面价值向采购人进行赔偿。
5.信息保密要求:
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采购人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病患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供应商若有违反上述保密规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保密义务在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服务期限1.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六、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为固定费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服务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宣传材料、采样服务、样本物流、样本检验、技术培训、保险、信息系统开发对接、各种税费、招标代理费及相关评审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服务费用,如有缺失视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所超出的费用。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本次采购需切实履行绿色采购,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确保绿色采购落实到位。
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需求标准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
八、付款方式:1.结算时间:下一个季度开始月份的15日前,按实际检测数量与采购人结算上个季度的检测费用。
2.付款时间:检测项目和费用核对无误后,采购人于下个季度开始月份的30日前,支付上一个季度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医疗服务专用发票。
九、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 项目外送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1.乙方与甲方建立临床检验服务合作关系,为甲方提供临床检验服务,以满足甲方临床医生的检验需求,协助甲方不断增强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提高专业水平。
******医院科室进行科研项目的申报及实施。
第二条 检测项目1.检测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检测项目) |
适应症 |
检测方法 |
标本要求 |
市场价格(元) |
1 |
肿瘤基因检测(基因数>400) |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14500 |
2 |
肿瘤基因检测(100<基因数≤400) |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9800 |
3 |
肿瘤基因检测(40≤基因数≤100) |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8000 |
4 |
肿瘤基因检测(基因数<40) |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5900 |
5 |
MRD动态检测 |
|
NGS测序 |
组织/血液 |
14000 |
6 |
靶向RNA检测 |
|
NGS测序 |
组织 |
6500 |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下达的检测任务和提供的检测标本,按检测清单进行检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调整检测清单确定的检测项目及相关内容,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配合执行。如因此涉及检测标本、报告时间、收费标准等调整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反馈甲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乙方未提出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甲方要求。
3.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对《检测项目清单》中的检验项目及相关内容(包括不限于检验方法、标本要求、报告时间、收费标准等)擅自增减或调整。如确有需要,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未得到甲方许可,乙方擅自改变检验方法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 检测标本1.标本的收集:
1.1甲方应按照《检测项目清单》所注要求采集标本,并注明标本采集时间。
1.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检测项目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对其所采集的标本进行前处理和存储。如因甲方采集或交付乙方前处理存储不当造成标本不符合检测要求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后果。
1.3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标本检测申请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项目名称、采样时间等,便于乙方提供适宜的检验和结果解释。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标本检测申请信息及待检标本应及时核对,发现错误、遗漏、标本不符检测要求等情况应及时要求甲方补充、更正或重新提供。如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标本检测申请信息和待检标本后在合理时间内未提出任何异议或疑问,视为甲方提供的标本检测申请信息和待检标本符合检测要求,乙方事后无权以甲方提供的标本检测申请信息和待检标本不符要求为由进行抗辩。
2.标本的交付:甲方应当将标本统一存放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安排人员与乙方配送专员进行标本交接签收工作。乙方负责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提供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将标本及时安全运送至检测实验室或其他检测地点,确保待检标本在运送途中完整完好,不受污染,符合约定的检测要求。
3.标本的保存期:
3.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标本进行保存,检验类原始标本保存7天,病理原始组织保存15天,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15年。
3.2由于标本本身特性不能达到保存期限,或按照此期限进行标本保存无意义时,不适用前款保存期限的规定。
3.3因乙方运送、保存不当造成的标本污染、丢失、破损等不符合检测要求或无法检测的,乙方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检测报告1.检测报告的交付时间:乙方保证收到标本7个工作日内做出诊断报告,提供多种报告发送方式,并以纸质形式送达甲方,其他检测数据定期交给甲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出具的检查结果给予解释和说明。乙方收到甲方要求后应在 4 小时内答复。如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书面报告 48 小时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复检要求后 24 小时内实施复检。甲方有权派人共同参与复检。如复检结果证明检验结果无误,复检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行业标准保留检验后的标本以备复检。由于标本量不够导致无法复检的,乙方不负责复检。如甲方或被检测者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有权提交第三检测机构进行复检,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应标本。如第三方检测结果证明乙方的检验结果无误的,该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第三方检测结果证明乙方的检测结果有误的,乙方的检验、复验费用,第三方检测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患者索赔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使用及全部使用乙方的检验报告,是否对被检测者披露乙方检验报告的内容。如果由甲方向被检测者出具最终报告,则报告中应包括乙方报告结果的所有必需要素,不应做任何可能影响临床解释的改动。由于甲方改动检测结果所导致的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4.就甲方委托的检测项目,未经甲方事先许可,无论以乙方自已的名义,或甲方名义,乙方均不得向被检测者出具检测报告或披露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也不得向被检测者解释报告。
第五条 服务期限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甲方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乙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乙方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第六条 价格及收费1.本项目中标费率 %,包括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服务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宣传材料、采样服务、样本物流、样本检验、技术培训、保险、信息系统开发对接、各种税费、招标代理费及相关评审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服务费用,如有缺失视为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所超出的费用。
2.收费标准:甲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被检测者收取检测费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检测服务费用。乙方不得就甲方委托的检测项目擅自向被检测者收费。
3.收费标准的调整:如当地物价部门对收费有新规定时,甲方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到位,并及时通知乙方,通知生效日前所有的检测费按原标准结算,通知生效日后所有的检测费按新的标准结算。
4.结算时间:下一个季度开始月份的15日前,按实际检测数量与甲方结算上个季度的检测费用。
5.付款时间:检测项目和费用核对无误后,甲方于
******银行信息如下:
6.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元。如甲方漏项的,增加服务金额10%以内,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无需重新招标;如增加10%以上,甲方重新招标并签订新协议;如乙方在投标时漏项的,不予调整,且合同执行期间严格按合同执行。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元),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成交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银行账户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只要甲方向上述账户划出款项,视为甲方已完成付款义务。
2.甲方有大批量检验标本需检测时,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便于乙方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被检测者收取检测费,如甲方收费有遗漏,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检测服务费。
4.甲方应针对部分检验结果对临床诊疗的危急程度,明确危急值的报告部门或联系人: ,联系电话: 。
5.依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对需要传报项目的相关被检测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报乙方。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有相应的资质、能力及资源,能够满足甲方的委托检测需要,包括实验室人员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检测方法等。
2.乙方保证检验、病理诊断结果准确可靠,提供的病理诊断报告可作为最后诊断依据,提供的检验报告建议仅作参考不作最后诊断依据。
3.如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的,乙方有权退单;如甲方坚持要求检测的,乙方对检测结果不承担责任。
4.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分析前标本的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服务。
5.乙方应保证检测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私密性。如乙方不能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元。如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有误、保存的标本遗失、破损、被污染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行为,导致甲方被相关机构、第三方(包括不限于被检测者及其家属)处罚、索赔或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将甲方委托检测项目委托第三方完成。
7.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乙方对在签署、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而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本次合作事项以及甲方送检标本、检测报告以及所有与检测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对第三方(包括被检测者)披露。除非甲方另有书面委托,在任何时候,乙方不得自己或允许他人采集被检测者信息,也不得利用检测标本、检测事项、检查报告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科学研究、教学培训等任何目的的活动。乙方有义务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制约其工作人员以及经甲方同意的合作方遵守本条约定。如乙方、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合作方违反本条约定,致使甲方被相关机构、被检测者或其家属处罚、索赔或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检测报告的,应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时提供。未通知甲方或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每迟延1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500元/天。
2.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包括不限于乙方无检测资质、不具备检测条件、检测质量存在问题、检测时间屡次不符合及时性要求、违反保密义务、擅自委托第三方检测、擅自向被检测者收费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3.由于检测报告导致医疗事故的误差,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甲方送检的合格样本结果负责,对于按照乙方要求取材的合格样本,若因乙方导致检测结果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应保证其用到本项目的专利、技术是其合格持有,且享有处分权,若因实施本项目的专利技术产生的侵权纠纷,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并向乙方索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启东市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
5.1乙方相关检测资质证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银行: |
******银行: |
开户账号: |
开户账号: |
日期: |
日期: |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方式本项目不见面开标。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工作人员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投标人实力(20分) |
科研能力 |
1.参与过NGS相关技术共识指南、行业标准的编写制定,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分 |
2.供应商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供应商署名的发表影响因子30分及以上的,得4分。 注:提供官方期刊网站搜索结果截图,需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及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发布磋商文件时间之后,不满足不得分。 |
4分 |
医院合作情况 |
******医院类似肿瘤检测项目案例,签约合作内容应涵盖本招标项目业务(检测项目清单有其一即可),有一个成功案例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服务合同、结算发票,同一业主方的多个合同不累计得分,只计算一个业绩。 |
12分 |
2 |
产品质量和性能配置(18分) |
室间质评 |
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2022年至2024年度全国实体肿瘤体细胞突变高通量测序检测、全国肿瘤体细胞突变高通量测序检测生物信息学分析、全国肿瘤游离DNA基因突变高通量测序检测室间质评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
12分 |
产品配置 |
******管理局获批的NGS试剂盒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供应商具备NMPA获批的肿瘤基因突变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能力,保证数据分析准确性,得4分;
注:提供软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6分 |
3 |
服务能力(32分) |
检测能力 |
1.大panel基因检测,基因数≥400得1分,基因数≥500得2分,基因数≥600得3分,基因数≥700得4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2025年的检验报告(内容体现基因List)。 2.肿瘤基因检测(基因数≥400),检测包括TMB,MSI,EBV得2分。 注:提供2025年的检验报告(内容体现基因List)。 3.采用rhAmpSeq技术检测,在同一反应体系内将DNA和RNA进行同步建库和测序;符合质控标准:DNA总量(ng)≥10ng,RNA总量(ng)≥20ng,得2分。 注:提供2025年的检验报告(内容体现基因List)、检测试剂盒说明书。 |
8分 |
物流服务 |
供应商具备物流/冷链运输能力,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货物专用运输(冷藏冷鲜)”)。如果委托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体的,需提供和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的委托协议,以及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货物专用运输(冷藏冷鲜)”),本项得4分。 |
4分 |
报告服务团队实力 |
1.每提供一名PCR上岗证技术人员得0.5分,最多得6分; 2.每提供一名具备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得0.5分,最多得5分; 3.每提供一名签发报告病理医师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月或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供应商如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交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12分 |
质量管理服务 |
对供应商的质量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检测项目性能验证报告、室内质控方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应急方案等)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详实,实用性、可行性强的得8分; 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详实,实用性、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 方案内容不全面,实用性、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 未提供或其它情况,不得分。 |
8分 |
备注: 1.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后发现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2.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四)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外送检测服务,本项目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为一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的开标顺序,若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一个及以上标包的投标,则只能按一标包、二标包的顺序为前一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以参与下一标包的开标、评标,但不能为下一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二标包中第一名在一标包中已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确定第二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七)公告成交结果******医院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提交响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4);
5.提供卫生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提供有效期内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
7.提供有效期内CNAS ISO 15189或CAP或CLIA认证证书(证书内容含有高通量测序);
8.提供有效的高通量测序(NGS)项目合法开展证明材料;
9.供应商国内实验室需完成生物安全备案(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注: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磋商文件”中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①商务技术文件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商务技术文件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②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严格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三、价格文件1.磋商响应报价表(首次)(格式见附件6);
2.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格式见附件7);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0)。
附件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
******医院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标包)(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______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医院: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
******医院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标包)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4
磋商响应函
致:______
__ __(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6
磋商响应报价表(首次)
项目名称 |
******医院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标包) |
响应报价 |
根据市场价格的 (填费率) %进行报价。 市场价格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要求《样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 |
备注: 1.报价表按照以上格式填写,须机打,手填无效。 2.本项目为费率报价(例90.00%,保留两位小数)。 3.每项检测项目结算价=该检测项目的市场价格×中标费率×实际服务发生的例数。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7
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
项目名称 |
******医院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标包) |
响应报价 |
根据市场价格的 (填费率) %进行报价。 市场价格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要求《样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 |
备注: 1.报价表按照以上格式填写。 2.本项目为费率报价(例90.00%,保留两位小数)。 3.每项检测项目结算价=该检测项目的市场价格×中标费率×实际服务发生的例数。 |
特别提醒: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需要填写,在开标时由供应商填写完成,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工作人员公布的指定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0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1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