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高新分局打私大队(原海上边防派出所)北侧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25ZHCS0527-45L
******公安局高新分局打私大队(原海上边防派出所)北侧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48.05元(含暂列金额9,764.19元)
最高限价:205,048.05元(含暂列金额9,764.1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公安局高新分局打私大队(原海上边防派出所)北侧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令发出后或采购人(监理人)正式书面通知进场作业后50个日历天内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工程内容及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函》。
3)供应商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有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或具有岩土工程类(或水工环地质类或地质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核查。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磋商)资格、中标(成交)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5)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售价(元):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年0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自行在代理机构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机构处登记并支付报名费用。
(2)线上报名:投标人需将《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同时致电(0756-******)与我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确认后并支付报名费用。
备注: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支付报名费的供应商才视为报名成功。
2.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珠海高新区唐东路创新大厦9楼
联系方式:何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联系方式:吴创铭 ******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智玲、周丽明、吴创铭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