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肃整治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无执业资质人员冒名违法开展诊疗等线索。
(二)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诱导参保人空刷套刷“变现”方式骗保;诱导或协助参保人采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骗保等线索。
(三)职业骗保人(黑中介)通过拉拢、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保;倒卖“回流药”骗保,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变现”方式骗保;骗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助;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等线索。
(四)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门诊慢特病认定、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等业务工作中,不按规定条件、程序和时限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群众故意拖延、推诿刁难等线索。
(五)医保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收受贿赂、优亲厚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贪污挪用医保基金等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举报内容应包含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详细信息,涉案金额,事实证据。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调查核实。我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逐条进行调查处理,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根据《独山县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方案》对举报人实施一定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县医保局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认真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
举报热线:0854-******,******
县医保局地址:独山县开发大道创客大厦5楼5a-3室
四、举报时限
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独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