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本机关收到对淳安县文昌镇千岛湖大道2888号千岛湖香里度假村项目一期1#楼、2#楼和5#楼镂空部位浇筑钢筋混凝土平台不能实施拆除的异议,为了显示执法的公正性,经本机关依法******有限公司对案涉钢筋混凝土平台拆除影响进行二次鉴定,鉴定结论为:杭州市千岛湖香里度假村项目一期1#楼、2#楼和5#楼原通高阳台镂空部位新增后浇筑楼板后,相关构件的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但楼板破拆施工可能会对周边混凝土梁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结构安全性及耐久性,故从结构安全角度考量,不建议将原通高阳台镂空部位新增的后浇筑楼板拆除。
依据上述鉴定结论,拆除违法建设部分可能对该建筑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本机关认为淳安县文昌镇千岛湖大道2888号千岛湖香里度假村项目一期1#楼、2#楼和5#楼镂空部位浇筑钢筋混凝土平台不能实施拆除。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该认定意见(千岛湖香里度假村项目1#楼、2#楼及5#楼通高阳台镂空部位后浇筑楼板拆除影响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5日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20号
监督电话:0571-******
附件:评估报告.PDF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4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