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及教室改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LF-2025HB-0701
二、项目名称:******办公室及教室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A-1幢606
成交金额:56657.3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办公室及教室改造项目施工范围:教室墙纸拆除、吊顶拆除、墙面乳胶漆、更换隔墙、门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君莉(组长)、黄胜方、杨鑫昌(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跃进路1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电话:0561-******
(2)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跃进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13栋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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