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前岩水库水源地保护及水生态功能建设工程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前岩水库水源地保护及水生态功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001001)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6.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更改为“6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4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更改为“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选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提供显示颁发日期及有效期的网页打印件; 选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 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 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其他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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