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绩溪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
2.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4.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5.最高限价: 576000 元
6.服务内容与需求:为绩溪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需使用施工需求相配套的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详见比选文件。
7.工期(服务期):暂定 180 日历天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三、比选文件领取
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9日14时30分。
2、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绩溪专区】下载比选文件及附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6月9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绩溪县华阳镇祥云路2号1号楼4楼开标室1)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1时30分。
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5000 元.(汇款时须备注:绩溪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投标保证金)
3、响应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绩溪支行
账号:3405 0175
6708 0000 1328
4、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响应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响应人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响应人自负。
中标通知书发出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原账户退还响应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清凉峰路17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祥云路2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