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4-2024-0020-03-01
项目名称: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4月1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30
一、答疑内容
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资格能力要求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对总监学历没有要求,本项目是否所有学历的总监理工程师都能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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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6日 | 2025年0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