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普惠医养结合项目原门诊楼及住院楼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普惠医养结合项目原门诊楼及住院楼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香河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香开备【2024】字第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3457.4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56.579934万元;建设规模:普惠医养结合项目原门诊楼及住院楼装饰装修提升改造。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香河县平安大街南侧,民安路西侧。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156.579934万元。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工期内涉及取暖期停工、政策性停工等,具体实际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3.1.3信誉要求:******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个。(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及其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09:00至2025-04-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 】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刘文崇 ,联系电话: ******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香河县新华大街156号
| 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小微企业创业园区B区14号楼东南户
|
邮编: |
065400
| 邮编: |
252000
|
联系人: |
葛亮
| 联系人: |
刘文崇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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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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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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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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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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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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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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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账号: |
************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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